阎海
盐和铁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资。在汉代,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收入,对盐铁施行了国家垄断经营的政策,称为“盐铁官营”。该制度的实施,使汉中央政权掌握了社会发展的经济命脉,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入。同时也使人们的日常需求得到了保障,农具和兵器使用上了质量更好的铁器,食盐的质量和数量也稳定了。
《汉书·地理志》载:“平郭,有铁官、盐官”,明确记载了汉代在平郭县设置有盐官和铁官这一史实。因为汉代平郭县位于今营口地区,所以设置于平郭境内的盐铁官及盐铁业也就成为营口地方史研究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关于平郭的位置及其盐铁资源
平郭是汉代辽东郡所辖的一个县,古代文献大多将平郭认定在盖州之南,即今熊岳附近。如明末清初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说:“平郭城,在(盖州)卫南。汉县,属辽东郡。”[1]清末曹廷杰《东北边防辑要》也说:“平郭城故城在今盖平县南。”[2]
当代历史地理学者也多数主张此说,如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西汉政区图上就将平郭标在熊岳的位置。[3]在《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上更是明确地定平郭城于盖州市熊岳镇东。[4]王绵厚、李健才在《东北古代交通》一书中也认为“汉、魏、晋之辽东‘平郭’,应在今熊岳东南温泉一带。”[5]
营口地方史学界也大多倾向于熊岳温泉说,《营口简史》[6]、《营口通史》[7]、《营口市志》[8]等书也都将汉代平郭定在今熊岳温泉汉遗址。
熊岳温泉村汉代遗址坐落在熊岳河北岸的台地上,文化层厚达1米,地表散落有大量的瓦片和陶片,周围分布着密集的汉代墓葬群。1981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采集到陶罐口沿、器底、陶片等汉代遗物。[9]2009年9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期间,著名考古专家郭大顺先生在古城遗址内采集到一块制作规整的汉代卷云纹瓦当,按汉制,这种瓦当是官府衙署所使用,更加证明了温泉遗址为汉代平郭县故城。
辽东湾沿岸是辽宁乃至全国的重要海盐产地,具有较丰富的海盐资源和盐场作业的天然优势。据史料记载,辽东半岛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成为盛产海盐的地方。《管子·地数篇》中管仲曾对齐桓公说:“楚有汝、汉之黄金,而齐有渠展之盐,燕有辽东之煮,此三者亦可以当武王之数。”即指的是燕国辽东沿海地区的煮盐业(晒盐工艺直至元末明初才出现,辽南盐业至清初才改煮为晒)。
汉武帝时,在中央于大司农之下设专管盐铁事务的大农丞,于地方各郡县设盐官或铁官经营盐铁产销。盐业管理的办法采用民制、官收、官运、官销。募民自备生产费用煮盐,政府提供主要的牢(制卤水的窖坑)、盆(煮盐的大铁锅)以间接控制其生产,产品由官府收购。冶铁的管理采用直接组织开矿冶炼并铸造器物及销售,直接控制了冶铁生产流通的全部过程,民间私自煮盐和铸铁会受到严厉的刑罚,工具及产品没收入官。
汉代海盐的产量,目前尚无明确的史料记录,但从稍后的北朝时期北方海盐产量的记录也可推算出大体数字。据《魏书》卷110《食货志》载:“自迁邺后,于沧、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盐”,共置灶2666,计终岁合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二斛四升”。每灶平均年产78.6斛(石),日产0.21斛(石),这一数字要比汉代内陆地区的井盐产量(日产0.14斛)高出50%。
有关熊岳地区的汉代制盐和冶铁的遗址至今尚未发现,但本地区的历史与考古工作者经过多年的考察也发现了一些相关的研究线索。如营口市博物馆副研究员沙迹根据与山东古代制盐遗址出土文物的对比,认为熊岳、九垄地一带出土的战汉时期大型圜底白陶瓮就是当时煮盐的器具。[10]也有考古专家认为位于九垄地厢红旗村的姜家岗城址可能就是汉代平郭盐官的治所。[11]该城址规模较小,略呈正方形,每边长200米。城基部被沙土掩埋,城内可采集到夹砂泥质粗绳纹的灰陶陶器残片。熊岳城南的浮渡河两岸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熊岳城南10公里有郑家屯南山和归州仰山铁矿,浮渡河南有瓦房店罗屯铁矿,该矿在明代名曰“铁厂”,归盖州卫管辖。铁矿北之浮渡河又名“铁场河”。《盛京通志》载:“浮渡河即铁场河”。此矿开采时间远远早于明代,考古调查发现,这里有汉代板瓦和绳纹砖等遗物,应属于汉代时期的铁矿,明代沿用。
二、 关于盐铁官的隶属问题
在以往的营口地方史著作中,认为设置于平郭的盐铁官是隶属于大司农的中央直辖机构,其级别高于县令甚至高于太守。[12]但结合文献记载及考古材料的来看,这一说法并不确切。
汉代盐铁官的隶属关系,史料记载,西汉时期盐铁官统归大司农管理,东汉则由所在地的郡县管理。《后汉书·百官志》:“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即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皆属郡县。”不过,考古资料显示,即使在西汉时期,各地的盐铁官也是作为所在地郡太守的属员进行管理的。[13]1993年在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尹湾村西汉墓出土了一批我国迄今为止时代最早、内容完整的以木质为载体的西汉东海郡的文书档案,年代为汉成帝元延三年(公元前10年)。[14]其中《东海郡吏员簿》和《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分别记录了东海郡太守所辖各级官吏的统计数字及具体职务、籍贯、姓名、迁除缘由等。所记载的东海郡下辖官吏名录中,除了各县县令之外,还有“伊吾盐官、北蒲盐官、郁州盐官、下邳铁官、朐铁官”五位盐铁官,说明盐铁官也是郡太守的属下官员。[15]《史记·平准书》载:“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便属所在县。”言外之意就是说产铁的郡则设置(大)铁官,属所在郡管辖。有学者根据这两个简牍的记载分析,“将盐官、铁官合称为‘都官二’,与史籍中关于西汉郡国盐铁官隶属于中央大司农的记载相合,但这里又把盐铁官纳入东海郡吏员之中,似乎说明当时盐铁官受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16]所谓“双重领导” 即业务上由大司农管理,日常行政由当地郡太守管理,至东汉则全部改由所在郡太守管理。此说有一定的道理。
那么,西汉时期,作为正部级机构的大司农之下具体负责盐铁事务的是哪个部门呢?多数人认为盐铁官隶属于大司农下面的“盐铁丞”。我们先来看一下《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的西汉大司农及其属下机构(或官员)的设置情况:
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
在这里,并没有“盐铁丞”这一机构或职务的记载,但这也并不说明“盐铁丞”在历史上就不存在。实际上,所谓的“盐铁丞”,是汉武帝为保证盐铁专卖的实施而特从民间提拔熟谙盐铁事务的孔仅、东郭咸阳,令他们主持盐铁专卖。因他们享受“丞”的待遇,故称“盐铁丞”。盐铁专卖工作走上正轨之后即撤销,存在时间仅数年。《史记·平准书第八》记载:“於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汉书·食货志》对此事也有记载。可见,“盐铁丞”只是一个临时性的职务,或者说是具体负责盐铁专卖事务的大农丞的俗称。从史料记载来看,大司农丞(即大司农的副职)是主管盐铁和官营商业的最高官员。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根据桑弘羊的建议,又设大农部丞若干人,管理郡国均输盐铁。“大农部丞”与“大司农丞”的区别就在于,“大农部丞”是按照西汉全国划分的十三个监察区(即十三州部)而设置的,每个州部对应一人或数人。
三、关于盐铁官的级别问题
《汉书·百官公卿表》虽然记载了西汉大司农的机构设置情况,但没有注明各官的品秩,而《后汉书·百官志》则记录了其品秩级别,可作为参照:
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丞一人,比千石。太仓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平准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导官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
从这段史料可知,作为大司农机构的最高领导,大司农卿的品秩是“中二千石”,其助手大司农丞为“比千石”。下辖各部门的主官“令”,品秩为六百石,与地方上的县令平级。那么,分布于全国各地的30余个盐官和40余个铁官即使在西汉统归中央管辖之时,其级别也不会超过其主管领导即大司农丞(比千石),而是应该与大司农直属部门的太仓令、平准令等品秩相似,即六百石,这也是地方县级官员的相应品秩。连云港尹湾村西汉墓出土的《东海郡属县乡吏员定簿》汉简,也证明了汉代盐铁官是属于太守治下与县令平级的行政机构。《后汉书·和帝纪》注引《续汉书》:“其郡县有盐官、铁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也。”也就是说郡国盐铁官的官秩与县的级别相同。但是汉代的县也分为“令”、“长”两个等级,从出土简牍及历史文献来看,盐铁官仅相当于小县之长。
《汉书》卷76《王尊传》记载:
数岁,以令举幽州刺史从事,而太守察其廉,补辽西盐官长。初元(汉元帝年号)中,举直言,迁虢令。
这段记载虽然仅短短30余字,但却包含了许多重要的信息。王尊初入仕途是由县令荐举当的“刺史从事”。西汉时期,刺史仅是一个巡行郡县负责监察的小官,品秩为六百石,而作为刺史属吏的“刺史从事”也就是三百石的小官了。王尊在“刺史从事”的任上由于廉洁奉公,被太守提拔为辽西郡的盐官长。不久后王尊又升任了虢县(今宝鸡市陈仓区虢镇)的县令,可见盐官的任命是由郡太守提名的,其级别也比县令略低。
尹湾出土汉简的《东海郡吏员簿》对当时东海郡所属各盐铁官机构的“长”、“丞” 品秩也都有详细的纪录:伊卢盐官长秩三百石、丞二百石;其分支机构北蒲盐官丞二百石、郁州盐官丞二百石;下邳铁官长三百石、丞二百石。[17]可见,当时盐铁官的级别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高。
根据以上文献史料与考古资料的双重印证,我们认为,汉代设置于平郭县的盐官与铁官是隶属于辽东郡治下(西汉时业务统归大司农)的专业行政机构,其品秩应与小县之长平级,即三百石。
注释:
[1]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七,山东八,“辽东·盖州卫”。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
[2] 曹廷杰:《东北边防辑要》卷上“盛京险要考”。台北广文书局,1957年。
[3] 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第27-28页,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
[4] 中央民族学院编写组:《中国历史地图集·释文汇编东北卷》,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
[5] 王绵厚、李健才:《东北古代交通》第27页,沈阳出版社,1990年。
[6] 李洪彦主编:《营口简史》,第41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
[7] 于阜民主编:《营口通史》第1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8] 营口史志办编:《营口地方志》第一卷修订本,第1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
[9] 营口市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
[10] 沙迹:《两汉重镇:平郭城经济崛起的秘密》,《营口市博物馆学会第四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营口市博物馆学会编,2011年。
[11] 崔艳茹等:《营口文物志》,第50页,辽宁民族出版社,1996年。
[12] 于阜民:《营口通史》,第1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13] 周振鹤:《西汉地方行政制度的典型实例——读尹湾六号汉墓出土木牍》,《学术月刊》1997年5期;
[14] 连云港市博物馆:《江苏东海县尹湾汉墓群发掘简报》,《文物》1996年8期。
[15]卜宪群:《西汉东海郡吏员设置考述》,《中国史研究》1998年1期;高敏《试 论尹湾汉墓出土〈东海郡属县乡吏员定簿〉的史料价值——读尹湾汉简札记之一》,《郑州大学学报》1997年2期。
[16]《尹湾汉墓简牍初探》,《文物》1996年10期。
[17] 谢桂华:《尹湾汉墓简牍和西汉地方行政制度》,《文物》1997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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